****受 ****(****) 委托,现对 2027年度中国石化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集中资格预审,抗氧剂单剂168、1010、1076)抗氧剂168、1010、1076 所需 抗氧剂168、1010、1076 进行 集中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本次资格预审结果适用范围为为各炼化企业保供。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
2. 项目名称:2027年度中国石化炼化三剂集中招标(公开集中资格预审,抗氧剂单剂168、1010、1076)抗氧剂168、1010、1076。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1 | 抗氧剂\168 聚丙烯装置 Q/SH 0068 |
| 2 | 抗氧剂\1010 聚丙烯装置 Q/SH 0066 |
| 3 | 抗氧剂\1076 聚丙烯装置 Q/SH 0067 |
| 4 | 抗氧剂\1076FD 聚乙烯装置 |
| 5 | 抗氧剂\168FD 锂系装置 Q/SH 0068 |
5.投标资格有效期:自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36个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6.1.2 财务要求。
无6.1.3 业绩要求。
无6.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公章或CA电子印章)的《投标承诺书》。 (3****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包括主要设备图片、铭牌及购置发票,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之一可认定为生产商: 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 ⑵若投****公司生产的,****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 (3)若投****公司生产的,****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公司****公司****公司参与投标,****公司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公司为跨国企业,****公司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4)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5)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2个月内投标产品(标包内所有型号)供应商自检质量检测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采购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2个月内投标产品(标包内所有型号)具有CMA认证和/或CNAS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送检企业为投标人),性能指标须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机构的CMA认证和/或CNAS认可证书(CNAS认可覆盖标的物检测项目)。 (6)(1)提供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 (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可查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 (8)投标人须提供已签署的《供应链双向协同**协议》。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10月23日18时30分至2026年10月29日18时30分(**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ding.****.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0分(**时间)。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加密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com)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对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18.其他重要要求:
投标人特别要求。
19.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20.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 ****中心 技术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 寻** 联系人: 舒春疆
电 话: 010-****3345(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话: 025-****6184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中心
2026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