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10-27 14:47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电站项目的请示》****集团文〔2026〕62号)和《关于核准****电站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集团文〔2026〕61号)收悉。经研究,****能源局关于**市抽水蓄能年度发展规模控制要求。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合理布局、积极有序****电站,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意由你单位所属的****建设****电站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市**区千家店镇、香营乡境内。
三、电站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4台单机容量25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建成后服务**电网,连续满发小时数为5.5小时。电站枢****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电站建设总工期66个月,拟于2027年开工,2033年投产。
四、项目****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项目永久占地约139.74公顷,具体用地指标以规划自然**部门核定为准。本工程生产安置人口2人,无搬**置人口。
五、按2026年二季度价格水平,项目总投资为86.9亿元(含流动资金0.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筹措解决。
六、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实施,****电站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按要求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作,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要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七、****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并切实落实,加强与移民群众的沟通,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八、要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投资效率,切实增强项目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项目投产后,****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九、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政府关于****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京政字〔2026〕12号)、《****政府关于****电站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委员会关于******电站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初审函〔2026〕000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92026XS****653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92026XS****666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京水行许字〔2026〕2101号)、《****政法委关于“******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备案意见》(京延政法发〔2026〕3号)等。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电站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0119MAK3KF9E8F
|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19310.0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19296.6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387352.1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8991.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备 | 机电金结 | 124748.0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重要材料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钢筋、水泥、粉煤灰、柴油、砂石等重要材料计入施工部分。 | |||
| 其他 | 项目建设管理费、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其他费 | 197488.9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 |
| 其他 |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 | 109858.6 | 不涉及。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执行。 | |||
| 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包括基本预备费24186.62万元、价差预备费27150.48万元、建设期利息101184.56万元、前期管理费1410.44万元、工程建设管理费21727.01万元、咨询服务费5952.83万元、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1383.23万元、水电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715.71万元、水电工程定额标准测定编制费339.02万元、项目验收费1630.23万元、工程保险费2223.03万元、生产准备费6080.24万元、施工科研试验费1883.45万元、其他税费1622.11万元;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109858.60万元。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fw.****.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