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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北****公司 |
| 监测单位 | **信诺****公司 |
| 地理位置 | **市--**区 |
| 说明 | ****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自主开展了****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26年10月9日在****组织函审了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信诺****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 1.****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5条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