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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土建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树木测绘咨询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土建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树木测绘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土建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所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树木测绘咨询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市**区**镇。
建设规模: 本标段桩号为K12+745-K22+395,全长9.65公里。建设地点为**市**区。桥梁共9座(6座大桥、3座中桥),长2.077公里;隧道共5座(3座长隧道、2座中隧道),长5.721公里。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1.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及树木测绘调查;
2.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树木测绘报告编制;
3.协助委托方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同意;
4.调查面积 11.1113公顷
3.1企业资质情况: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服务大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3.3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如:围标串标等)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n)。
3.4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仍被列入中交招采网黑名单企业的投标。
3.6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废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31日15:00时至2026年11月05日15:0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cn/)获取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0日18: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服务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