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规定,****海关总关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增配设备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二、采购单位地址:**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关总关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增配设备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采购方需求在现有视频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一台32路监控录像机,配置8个8T硬盘,用于存储重要区域、办公楼及大院出入口等视频监控录像,视频监控信息存储时长满足6个月以上;增加1个8T硬盘并调整现部分摄像头信息接入,存储于现6个监控录像机,满足剩余非重点区域视频监控信息存储时长3个月以上。新增录像机应部署在总关办公区安防视频监控专网,与业务网、互联网严格隔离。详见附件1《**海关总关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增配设备清单》。
五、项目实施地址:
**海关总关办公区(珠江路34号和38号)。
六、时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七、预算金额:¥37110.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安防设备维修或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2《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海关****中心(**市**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电话:****8268。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
附件1:**海关总关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增配设备清单.xlsx
****中心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