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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规自(大)预选市政字0025号 |
| ******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村改造一期A组团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万隆五巷(华荣街-丰荣西街)道路工程 |
| **** |
| 京**发改(核)〔2024〕58号、京规自(大)初审函〔2026〕0044号 |
| ****西片区 |
| 1004.983平方米 |
| 总长度45.25米 |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 2026-11-06 |
| 2026-11-07 |
证照
用字第****152026XS****681号
2026规自(大)预选市政字00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
核发机关:******委员会**分局
日期:2026年11月06日
|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芦城地区(西片区单元)**村改造一期A组团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万隆五巷(华荣街-丰荣西街)道路工程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 项目建设依据 | 京**发改(核)〔2024〕58号、京规自(大)初审函〔2026〕0044号 | |
| 项目拟选位置 | ****西片区 | |
|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 1004.983平方米 | |
| 拟建设规模 | 总长度45.25米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 ||